12/25/2009

Sw@tch Tim3.....


逍遥了几个月的时间,我终于找到一份短期的工作!但是说长不长,话短不短的二十四天,也这样的过了。。。。至于我在这二十四天里做了什么?(当然是吃喝玩乐拉)

在这里做工让我更熟悉一个人(一个比我老一点的女人),也让我认识了另外一个人(一个比我年轻一点点的女生),这两个人让我察觉很多不同的人生观念,也让我更加了解人生的无奈。。。

本来我很想在这里长篇大论。。。
但是我这部“老牙”的手提电脑依然还是不听话,我实在没有办法了!
二十四天过后,现在的我依然在逍遥着。。。。
这到底是好?还是不好啊?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没有评论: